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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来源: 连云港传媒网  发布日期: 2012-01-30    文字大小[    ]

 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的主要职责为:贯彻执行新闻宣传、广播电视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发挥党和政府喉舌作用,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报道,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,发挥舆论监督作用,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。制定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,负责组织和实施市级广播电视采、编、播技术设施建设;做好市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、制作、播出、传输覆盖任务和中央、省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任务;负责连云港传媒网和网络电视等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;根据市政府授权,管理和经营所属国有资产,确保广播电视资产保值增值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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